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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锦江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款支取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为了严格落实国家“保交楼”政策指导,根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成住建规(2022〕7号),为进一步加强预售款去向追踪管理,对预售款监管额度内资金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包括以下几点:
一、每批次监管额度内支取需完成农民工工资剥离支付表,报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管科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交予产业科留存;
二、新批次首次申请监管额度内资金且需打款进入一般账户的,须提供截至申请日所拨付施工合同比例的相关证明,付款明细表;
三、后续批次的申请除提供本次支取的付款明细表外必须提供前序申请资金的银行回执单等佐证材料,内容必须与前序付款明细表一一对应;
四、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不真实的,不予支取;
五、监管过程中,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部除企业提交工程进度变更后到场检查外,会定期检查工地现场,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不得干扰阻止工作,若发现工程进度缓慢或疑似停工状态,暂停预售资金支取(额度外资金支取须取得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意见方可支付),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研判并确定项目建设状态正常后方可按正常程序支取预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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